四川省教育基金会领导
到隆昌教育基金会开展讲“法”活动
9月20日,四川省教育基金会副秘书长,原四川省民政厅一级调研员李明到隆昌教育基金会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隆昌教育基金会理事、监事、志愿者和部分学校校长共70余人参加了活动。
李明副秘书长结合我国慈善事业的实际,用生动的案例和故事,深入浅出地从法律的功能,我国基金会的发展历史讲起,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总则、慈善组织、慈善募捐、慈善捐赠、慈善信托、慈善财产、慈善服务、信息公开、促进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12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参会者认为,通过学习,我们对《中和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必要性、指导思想、主要内容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对今后隆昌教育基金会依法办会及志愿者依法参加慈善活动有很大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