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捐款

在线求助

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公益项目 >

隆昌市教职工济难专项捐款的管理办法

发表于:2019-06-12    点击数:

四川省隆昌教育基金会

关于设立隆昌市教职工济专项捐款的

     

 

为了更好的为隆昌市广大教职工服务,助推隆昌教育更好更快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国务院颁发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四川省隆昌教育基金会章程》以及隆昌市教职工实际,决定设立“隆昌市教职工济难专项捐款”公益项目,并制定本办法。

一、宣传动员

广大志愿者和教职工在面向学生和社会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国务院颁发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和经四川省民政厅批准的《四川省隆昌教育基金会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激发社会各界和全社会的“人道、博爱、慈善”精神的同时,要做到以身作则、勇于奉献,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

二、开展募捐

依法开展募捐活动是基金会工作的重点。

1、要坚持把募捐活动与师德师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抓住3月5日“学习雷锋纪念日”和9月5日“中华慈善日”的契机,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激发师生“人道、博爱、慈善”精神;动员在职职工自愿捐赠献爱心,用于救助隆昌市域内突发严重困难的教职工。让教职工的善举,成为学生的表率和示范;用教职工的“人道、博爱、慈善”精神,引导学生成长。

2、广泛宣传,动员一切愿意帮助隆昌教职工,为隆昌教育事业奉献爱心的个人、单位、社会团体积极参与。

三、捐赠管理

1、四川省隆昌教育基金会设立“隆昌市教职工济专项捐款”账户,对捐款进行专户管理,向捐赠人出具“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2、捐赠资金的收支管理,向基金会理事会、监事会报告,接受审计和民政部门的监督。通过网站或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广大教职工和社会监督。

3、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原则,积极实现专项捐款资金的保值增值。

四、资助办法

1、资助对象:隆昌市突发严重困难的教职工(含教职工家庭突发的严重困难)。

2、发生严重困难申请资助的程序。

①个人申请(申请应写清楚发生的事情,需资助的原因并附能说明困难原因的证明材料,联系人电话、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和开户银行名称)。

②所在学校对申请事由签出写实性意见。

③中心校或直属学校签具处理建议。

④四川省隆昌教育基金会审批。

3、基金会每半年研究一次,特殊情况临时处理。

本办法由四川省隆昌教育基金会解释。

 

四川省隆昌教育基金会

                       2019年6月12日

主页 /首页新闻 /关于基金会 /工作通知 /工作动态 /公益项目 /联系我们 /党建工作 /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