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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发表于:2019-11-13    点击数:

四川省隆昌教育基金会于1996年开始筹建,2004年正式成立2009年评为四川省4A级基金会,2010年评为四川省先进社会组织,2017年认定为慈善组织,并获内江市栋梁工程先进单位。在四川省民政厅、教育厅,内江市教育局、隆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们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秉持《四川省隆昌教育基金会章程》所规定的宗旨及“依法建会、按章管理、规范运作”的原则,十分重视制度建设。2004年以来,更是投入了大量精力,致力于建章立制工作的日臻完善,以期提高业务管理水平及社会公信力,同时为基金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今年,《四川省隆昌教育基金会规章制度汇编》(以下筒称《规章制度汇编》)付梓成册。本《规章制度汇编》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外,还汇编了部分我会的规章制度,反映了我会制度建设的部分成果。

制度建设,始于建立,重在执行。《规章制度汇编》的编印,目的就是为了方便制度的学习和使用,形成制度化管理的良好氛围。制度建设,以人为本,文化为魂。在搭建制度框架体系的同时,本会鼓励工作人员致力创新制度机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促进制度体系建设的持续改进。

当前教育公益事业正处在转型的关键时期,受限于我们的实践能力和理论水平,本《规章制度汇编》中难免存在纰漏与不足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四川省隆昌教育基金会秘书处

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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